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考试内容)

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考试内容)
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对会员进行专业指导,做好服务上。
(2)协会组织。会员负责组织会员参加到区级有影响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示范县创建申报,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评选认定成为会员,为会员年度建设、年度实施提供统一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有的放矢,推进合作社“五统一”运作。
(3)组织发动。确定协会成员为2014年1月30日以前的湖北省农户。目标为全镇示范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农民合作社组织流转不超过30%,扶持规模以上、组织化程度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打造品牌效应,共同打造品牌。
(4)协调组织。每年4月15日举办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 培训班,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在各县设立5个点,分设三个层次,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各地、各类合作社发展情况和成效,分两档培训,每个点共计培训200名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农民5000人次以上。
(5)组织管理。围绕强化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农产品的品牌竞争力,力争通过农业品牌化经营、建立直销窗口和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增加农民收入等措施,培育龙头企业和品牌,着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
(6)提升服务能力。每年1—2月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学习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社员生产经营管理、社员培训、农民看禾选种、风险防范、品牌培育、粮食收购和产品质量安全、水稻生产安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合作社文化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三、推进标准化生产,重点任务
(一)落实工作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推进机制,紧扣“五有”要求,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现代农业产业强省,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优质稻米、优质草、优质蛋、优质果、绿色蔬菜,实现粮食生产、生态环境、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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