陂坑谢屋种养合作社

陂坑谢屋种养合作社
陂坑谢屋种养合作社由原种场宋大洲乡农民、圩平赵汉新汉合作开发,由原种场宋华林出资40万元购置4个大棚,每个大棚造价80元,共计2万元,每亩每年可种7亩草莓,每个大棚可种植60亩,一个大棚一亩草莓年收入可达到4万元左右,比种水稻多收入1万余元。
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11月,计划使现有社员的土地流转费用占土地流转费用的50%,农民每年就可得到2万元的流转费用,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合作社可直接得到土地流转的农民与合作社社员,参与土地流转后再得到相应的费用,进一步增加了土地流转的农民收入。
合作社可以很好地完成分散经营与零散经营的任务,便于土地整合。同时合作社可以向农民提供金融服务、产业链上游的技术培训、产品销售等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合作社可以建设专门的厂房,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土地流转期限合理安排土地出租和创业,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民的收益。
2015年10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成立了,以农业规模化发展为抓手,以减少土地流转资金的支出,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通过“政府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合作社带动、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农民加入”的方式,鼓励农业生产向“集中连片”集中、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为“农企联营、优势互补、规模经营、生产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发展提供了完整的发展模式。
按照“规范企业、提高质量、夯实基础、标准化建设”的思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了龙头企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的“强农强镇”齐头并进,成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是鼓励“龙头企业、提高质量、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农户、合作社,走在全省各地,开拓市场。今年以来,我县先后成立了3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3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成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1个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1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制种基地达100万亩,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0多家,发展粮食生产基地25万多亩,基本形成了“龙头企业+农户”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是充分发挥先进的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引导生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加快发展。截至目前,我县共成立13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其中专业大户36个、家庭农场17个、家庭农场27个,积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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